部门概况
人事处科室职责
综合科(老干部办公室)
1、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求,协助处领导落实全处各项工作任务。
2、协助处领导做好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要点分解等工作。
3、负责各类综合性报表的统计和上报。
4、负责人事处网站的信息审核、发布等管理与维护工作。
5、负责人事处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6、负责做好文件接收、分类处理、督办、立卷、归档等工作,做好信函、报刊的收发工作。
7、负责教职工基本信息的维护管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建设、管理。
9、负责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备案管理等工作。
10、负责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申办审批及备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11、负责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外调、函调的接待回复工作。
12、负责人事处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13、负责处内经费、国有资产和办公用品购置的台账管理。
14、负责全处人员的考勤和值班安排。
15、负责学校老干部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16、负责工会小组相关工作。
17、负责与校内其他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协调处内其他科室开展工作。
1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资料
1、负责学校教职工收入分配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教职工各类工资、津贴、补贴的审核、计发工作。
3、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的变动调整,办理因专业技术职务变动、岗位聘任、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党政职务变化、薪级晋升等发生的工资变动业务。
4、负责新入职教职工的工资与绩效的确定、审批和启动工作。
5、负责办理调离、辞职人员的工资手续。
6、负责学校教职工每月社会保险日常业务办理。
7、负责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险手续的接续与转移工作。
8、负责学校教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基数核定、调整工作。
9、负责每年绩效总量核定、薪级晋升审批、每月基金手册的审批工作。
10、负责每年的工资预算及目标绩效、精神文明奖等奖项的人数报送工作。
11、负责各类工资、保险等的统计报表工作。
12、负责一次性抚恤金、遗属定期补助、伤残补助金、工伤补助等的申请、年审、计发工作。
13、负责发放退休教职工的津贴、补贴。
14、负责退休教职工社会保险中养老金年度调整工作。
15、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延退的审批手续。
16、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及请假手续办理工作。
17、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证明开具工作。
18、负责学校在职人员各类工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以及文书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19、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及退休待遇等相关问题的来访接待、电话咨询等答疑工作。
2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
1、负责校内机构的设置、更名及撤销,内设机构处级干部职数申报等工作;负责校内各机构岗位编制的制定、调整等工作。
2、负责编制使用、申报,事业编制人员的入编及出编工作。
4、负责岗位统计、用编统计、聘用统计、年度统计报表等有关人事数据的整理、填报工作。
5、负责全国教师信息系统、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系统、河北省电子编制证系统筹有关数据的维护管理工作。
6、负责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申报。
7、负责新入校教职工的入职手续办理及校内报到工作,负责调出人员手续办理工作。
8、负责校内转岗、校内调动等审批及管理工作。
9、负责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聘用、聘期考核及解聘等工作。
10、负责复转军人和退役士兵的接收与安置工作。
11、负责全校事业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签订、续聘、解聘等工作。
12、负责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聘期考核、续聘、解聘等工作。
13、负责组织一般管理干部、教学人员、教辅人员等的年终考核工作。
14、负责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才工作办公室
1、负责制定学校人才相关制度。
2、负责制定学校人才引进规划、计划。
3、负责学校各类人才引进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考察工作。
4、负责人才招聘的对外宣传、与知名高校建立人才引进长期合作关系,组织相关部门参加高层次人才招聘会。
5、组织实施引进人才服务合同(协议)签订和科研规划的制订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有关引才、人才、专家信息等的数据统计和工作总结。
7、协助引进人才办理校内入职手续,负责引进人才随调人员的入校考核及考核合格后的安置工作。
8、组织人才工作小组会议,准备相关材料并形成会议纪要。
9、负责人才各类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负责中组部“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选拔及管理工作。
11、负责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各层次培养对象、省“百人计划”、省“巨人计划”、省“青年拔尖人才”、省政府特殊津贴、省人才工程资助项目等省级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选拔及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河北省教育系统荣誉称号、河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推荐评选工作。
13、负责各类人才资助项目申报、管理,经费预算起草、申报、管理和经费的审批、报销的审核工作。
14、负责组织学校教学系列职称的申报、推荐、评审,其他系列的申报、推荐,以及相关结果的上报工作。
15、负责职称证书的办理等有关工作。
16、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初聘以及调入人员的职称认定等工作。
17、负责办理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报送材料等工作。
18、负责初、中、高级工以及技师的技能考评报名,以及相应等级晋升、初定管理等工作。
19、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包括全校教职工进修培训工作、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配合教务处对外聘教师进行聘任与管理。
2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