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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2016-04-18 00:00 路明 

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11号)以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6年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冀教人函[2016]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组织推荐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通知如下:

窗体顶端

一、推荐名额和程序

按省教育厅人事处要求,我院推荐1名人选上报。

各教学单位(部门)按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申报,每单位(部门)限报1人,我处审核业绩成果后汇总上报,学院择优推荐上报,推荐原则以学院升本专业的基础课教师为主。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部门)于419日(周二)15:00时前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一式一份)和《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4)(一式两份),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204室),电子版发至emccrsc@163.com

联系人:路              联系电话:7815-765

三、有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部门)从人才强院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部门)师资队伍培养及学科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本单位(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访学活动,并按照通知要求推荐访学人选。为提高录取率,各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和报送有关表格,避免出现名额浪费现象。

 

附件1: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11号);

附件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6年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冀教人函[2016]7号);

附件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4: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1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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