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16]102号)及教育厅转发文件通知(见附件1)精神,现就我院组织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我院推荐限额为1名,各部门(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2016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按专业技术人才类和高技能人才类两类分别推荐。推荐的人选须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16]102号)规定的范围和条件执行。
三、推荐程序
学院采取“由个人报名→部门(单位)择优推荐→人事处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学院决定推荐上报”的程序进行选拔推荐。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人选,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推荐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呈报表》(附件2)1份;
(二)《申报2016年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1份;
(三)推荐人选符合申报规定条件的荣誉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1册: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人选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论著目录、基金资助、专利、被三大检索工具收录证明及科研成果(技术)转化经济效益材料等。一律用A4纸复印,须装订成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
注:院内推荐仅需以上材料,其余材料待推荐公示后再填报。
请于2016年5月11日下午16:30分前将(一)、(二)、(三)纸质版材料交人事处,(一)、(二)电子版材料发人事处邮箱emccrsc@163.com。
联系人:路 明 联系电话:7815-765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2:《推荐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呈报表》;
附件3:《申报2016年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人 事 处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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