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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2-28 11:09 梁磊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河环院字〔202137)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部门初评。申请人所在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汇总本部门所有申请人情况,连同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3、学校评审。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公示,结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通过。通过后颁发“双师双能”教师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期满后需重新申请认定。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部门(单位)于3月31日10:00前将部门(单位)初评报告、“双师双能”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一式三份)、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报人事处(综合办公楼501室)。

三、注意事项

1、“双师双能”教师认定条件依据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双师双能”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河环院字〔202137)之第二章第第五条

2、校内兼课教师材料由所在兼课系部初审、报送。

3、为了按时完成认定工作,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4、2020、2021年已认定过的双师,这次不用再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7815770(6770)

联系人:梁磊

附件: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双师双能”教师认定申请表


附件【2022“双师双能”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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