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人事处全体人员维护生物安全的责任意识,全面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5月5日,人事处组织全员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本次学习由人事处周利海同志领学,会议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处长吕健伟主持。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生物安全法治化是构建国家生物安全制度体系的基础,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生物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填补了我国生物安全领域法律的空白,着力提高了国家生物安全法治能力,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了依法治理的新阶段。通过学习、了解《生物安全法》立法过程、什么是“生物安全”、《生物安全法》的定位以及结构与主要制度,人事处全体人员纷纷表示要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和维护生物安全,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会后吕健伟指出:国家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战略任务,身为高校工作人员要加强生物安全意识和伦理意识的培养,牢固树立“万无一失”的责任意识和“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