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

师德师风
位置: 首页 > 师德师风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24-03-14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良好的师德师风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保障,是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也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为贯彻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要求,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持续强化思想铸魂

各单位要紧密围绕“思想铸魂”这一主题,建立健全教师学习制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的“必修课”,引导教师成长为有情怀、有水平、有温度的好老师、大先生,成为党和人民可以信赖、可以依靠的重要力量。

要通过“领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河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等文件再次进行深入学习。

二、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与典型学习

要积极组织教师以教育部近期通报的系列典型案例、全国各地发生的教师违规违纪违法事例及周边身边个例为教材,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

要通过学习宣传师德楷模先进事迹,讲好师德故事,营造倡导全体教职工争做“四有”好老师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排除风险隐患

要对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对易发生的师德失范问题风险点进行重点排查。要定期对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分析研判,提前介入、源头防控、及时掌握情况,及早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要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主动出击、及时处理;严格主体责任落实,对失责、渎责人员及时追责问责。

四、压紧压实系(部)直接责任

党组织书记、系主任对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建立预警处置、违规通报等制度,健全师德师风违规台账,加强过程监督和教育管理;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把立德树人贯彻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要着力提升突发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对突发舆情,做到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要强化党支部作用,加强对青年教师、海外归国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在教师成长和管理各个环节发挥政治和师德双把关作用。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全面深化本部门的师德建设,切实抓好师德建设和管理。

2.要结合实际、长期谋划,制定符合本部门的全年实施规划,及时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着力解决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3月14日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邮编:066102

©2020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2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