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取暖费发放人员范围是10月份在职人员,计发标准为在职人员职务职级(岗位)按照2024年10月份基本工资对应的职务职级(岗位)、级别档次(薪级),工资标准按照2021年9月份的基本工资和规范津贴补贴标准,即岗位工资(见习期工资)+薪级工资+所聘岗位对应的机关同职务等级生活补贴和工作津贴。
2014年9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取暖费计发基数为本人本年度基本退休费+待遇调整额+退休前的岗位对应的机关同职务等级生活补贴和工作津贴。
2014年10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取暖费计发基数为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级别档次(薪级)等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本人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国家规定增加的退休费+2016年(含)以后至本人退休前历次按国家和我省政策,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之和+本人退休后历次按国家和我省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退休前的岗位对应的机关同职务等级生活补贴和工作津贴。
特此说明。
人事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