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名教师调出,停发工资
二、1名教师退休,执行退休工资。
三、1名教师销产假,恢复相应工资。
四、1名教师岗位晋升,执行相应工资。
五、1名教师辞职,停发工资。
六、1名教师起薪,补发9月份。
七、1名教师事假5天,扣发相应工资。
八、2024年9月调整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本月起执行新标准并补扣1-9月个人部分增加额。
特此说明。
人事处
2024年9月29日
下一条:学校召开2024年庆祝教师节总结表彰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誓师大会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邮编:066102
©2020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20104号